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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八届“学用杯”全国数学知识应用竞赛的通知
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/9/22 17:25:01
  中国教育学会数学教育研究发展中心与少年智力开发报•数学专页联合举办第八届“学用杯”全国数学知识应用竞赛。本竞赛按照教育部课程标准的要求,面向全体学生,提倡活学活用、探索创新精神。通过竞赛,促使广大中学生树立“到生活中学数学,在生活中用数学”的意识,提高中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推动中学数学教育上一个新台阶。
具体事宜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竞赛办法及时间: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,采用闭卷(A卷)与开卷(B卷)两种形式。初赛:集体组织(A卷)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最后一个周日(即11月30日);个人参赛(B卷)具体时间见本报12月份各年级第19期报纸或登陆《数学专页》网站:http://www.sxzybao.com下载。决赛:统一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。
      二、参赛对象及组别:凡在校中学生(高三年级除外)均可参加。竞赛分:七年级组、八年级组、九年级组、高一年级组和高二年级组五个组别。
      三、参赛费:5元(包括初赛决赛试题费用,证书、纪念品、邮寄等费用)。
      四、试题发放:
      集体统一组织:采取闭卷(A卷)形式,组委会根据组织单位各年级参赛人数,规定时间内统一寄送试题。
      个人参赛:采取开卷(B卷)形式,试题初中组刊登在《少年智力开发报•数学专页》各年级第19期上,高中组请登陆《数学专页》网站:http://www.sxzybao.com下载。
      五、集体参赛组织与阅卷:竞赛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,由各地教研室、工作站和相关中学进行组织。初赛结束后,由原组织单位统一组织评卷,2008年12月25日前交决赛名单。各组织单位组织考试要严肃认真,不得舞弊。
      六、设奖方式:
      1、参加决赛的学生根据成绩评出金、银、铜奖及优胜奖,并颁发相应证书。金奖获得者,登报表扬。
      2、所有参加本竞赛活动的学生都可获得一份纪念品。
      3、设优秀辅导员奖。
      4、设优秀组织奖。
      七、报名截止时间:初赛报名(集体组织)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5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      八、参赛费邮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邮局《数学专页》1078信箱 竞赛组委会(收)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  编:050091
      (注:参赛请填写详细通讯地址,汇款请在中国邮政汇款单附言栏内认真填写竞赛年级、人数及联系电话,收件人:竞赛组委会)
      九、联系电话:0311-85933655(传真)   83851371
      E-mail:sxzy_hdb@vip.163.com 



中国教育学会数学教育研究发展中心
少年智力开发报•数学专页编辑部
2008年9月10日